1)第十七章 利玛的最后时光_比利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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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暴动取消了,尽管玛丽的父母催她回俄亥俄州立大学继续上课,但她决定不回阿森斯市了。

  她不能回去。除非把比利的事情揭发出来,解除了自己的忧虑,否则她是无法回去的。她决心在比利转院之前一直留在利玛,然后随着他到下一个地方去。只要她能提供帮助,就不会离开他。她从来不说自己这样做是出于爱,因为她不敢为自己对他的感情下定义。

  《玛丽日记》

  10月7日(星期二):“记下来,”亚伦对我说,“我们交还了‘他的’的面包,但却是浸--湿--的。”

  “除了《圣经》典故之外,它还有什么含义?”

  “我们用松木和红木给教堂做了一个新的十字架,比我们当时为了获得木材而拆下来的那个橡木十字架好多了。”

  10月10日(星期五):牧师说出现奇迹了,上帝在教堂里放了一个美丽的新十字架。

  10月11日(星期六):我接到戈尔兹伯里的电话,他说收到了俄亥俄州寄来的一份账单,要求比利用卖画所得支付医疗费用(在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和利玛医院接受的治疗)。

  比利给他的律师写了信,以下是部分内容,由他口述,我打字:

  1980年10月11日:

  亲爱的阿伦(戈尔兹伯里):

  你在电话里告诉玛丽的事,我们讨论过了。我想最好还是亲自说明我的财务状况,以免再出这样的错误。

  有件事我想澄清。在我支付州政府的账单之前,想必我的钱早已被冻结了。我被从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不应受到上诉法院的谴责)绑架到这里关进地牢,既无治疗,也无心理帮助,让我自生自灭。我对州政府不满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我没有理由对那些除了卡尔莫之外给予我更大伤害的人表示“善意”。我认为,他们要我付钱无非是合法的勒索罢了。我不会再退缩了。不断地威胁把我关进监狱再也吓不倒我了。

  我被人敲诈、欺骗,身心都遭受了虐待;人们讥讽我,向我吐口水,还想给我洗脑;他们折磨我,让我失去尊严、受尽屈辱;他们威胁我、逼我支付保护费。我的家人和朋友也都受到了骚扰。玛丽在3月份还被人敲诈过。

  如果你有什么理由让我对他们表示“善意”,那就请告诉我。阿伦,他们对我的伤害已无法挽回。你知道晚上不敢入睡是什么感觉吗?你不知道自己是否会从此再也醒不来;不知道你睡着的时候,身\_体里的某个人是否会自杀;也不知道是否还能相信自己,即使仅仅需要做个简单的决定。你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痊愈的机会微乎其微。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希望痊愈……

  阿伦,我厌倦了这些永远打不赢的诉讼战。与这个世界对抗只能令我们损失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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