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二章 米利根法_比利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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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80年4月14日听证会之前,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围绕法律和政治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比利被迅速地从戒备森严的9号病房转到控制较松的5/7号病房,然后又转到半开放的6号病房,让一些人认为他的精神状况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但哥伦布市媒体和几位州议员的言论却引起了公众的恐慌,担心法院可能会(依法)将比利转送到像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这样的开放机构,甚至将他释放。

  在1979年11月30日举行的第一次听证会上,金沃希法官判决将米利根突然强制转往利玛医院违法。该听证会有两个议题:戈尔兹伯里律师请求将比利转到民办精神医院,因而法庭需要确认他的精神状况是否需要受到最为严格的监控。与此同时,戈尔兹伯里要求法院判决利玛医院安全主管哈伯德、临床主任林德纳“蔑视法庭”,因为他们拒不执行金沃希法官1979年12月10日做出的判决:

  本庭判决被告在利玛市的州立利玛医院接受治疗,治疗的病症为多重人格障碍症,此前的所有病历和材料均应转至利玛医院。

  有关心理健康局可能被要求将米利根转往开放医院或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甚至将他释放的消息传开后,几位州议员在当地媒体的支持下展开了行动。为了阻止比利转院,他们引用了《参议院第297号修正案》作为“紧急措施”……以确保潜在威胁者不会在脱离法院监控下(从精神病医院)被释放。

  1980年3月19日,在距听证会召开不足1个月时间之前,《哥伦布市快报》公布了新的法律提案,并将米利根案与其联系在一起。

  选举年预计采取措施精神病患者案激怒选民

  罗伯特·鲁斯(RobertRuth)报道

  经过数月讨论之后,俄亥俄州议会似乎已准备通过议员的有关提案,禁止精神异常罪犯被迅速地从州立医院释放。

  这个颇具争议的提案,关系到患有多重人格障碍症的强---奸-犯威廉·米利根以及一名克里夫兰杀人犯,并为法律制定(参议院第297号法案)提供了推动力……

  许多俄亥俄州以及美国其他州的居民均认为,以精神异常为由而要求无罪释放,已成为罪犯逃避监禁的方法之一。

  批评者援引米利根一案作为案例……

  必须迅速通过《参议院第297号法案》的另一个原因是1980年正值选举年。在参议院中占据席位较少的共和党议员希望通过此法案,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竞选议题。

  其结果是,只要提及米利根的名字,公众就会愤怒地抨击给予他的所谓特殊待遇,以及“因精神异常而获判无罪”的危险性。

  随着4月14日听证会的临近,双方律师都为传唤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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