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辉煌的都市里,五颜一色的灯光,令夜幕的影响被降到十分低的程度,俨然给人一种不夜城的感觉。
然而这个都市却与寻常的都市相比较,却给人的稍微有些不太一样的感觉。
比如稍偏一点的道路上,尽管依旧有不少车辆穿行其中,可行人却没有办法看到几个,就仿佛附近才发生了什么事件,导致夜里都没人出没了。
然而也就是在这样的道路上却有一位穿着与这城市格格不入黑色法衣的少年,带着一只可爱的白兔凭空出现。
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这白兔还正紧咬着少年的腿不放。
“我艹!——这造反啊!”
望着那兔子稍微发了一会儿愣,少年便猛地飞起一脚,直接将这可爱的兔子踢出十多米远。
“——唧!唧唧!”
满嘴是血的兔子呈抛物线飞起、落下,最后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便只能奄奄一息地蹬着四肢,“唧!唧!”的发出微弱悲鸣
如果忽视兔子先咬人的情况,这妥妥就是虐待动物的案发现场。
但作为当事人洛墨却并没有追加攻击,而是稍做犹豫便走上前去,抓住它的耳朵就提了起来。
“总感觉直接干掉不太合适,毕竟是唯一带来的活物,就算是做个纪念也好,要不还是当宠物养吧?嗯以后你就叫做大兔!”
在皱着眉头的自语中,他还是决定收养这只多兔,顺带还给对方起了个新名字。
尽管对方已是奄奄一息,但既然没有死,那就不需要担心这家伙会死。
“比起大兔倒是我自己,该怎么办呢?都已经这个时间了,果然只能挑个容易下手的对象抢劫了吗?”
在这个世界孑然一身,没有亲人朋友帮助,还不是本土人的洛墨只能想到以打劫维生。
而灵活的道德底线,倒是令他对打劫没一点心理负担,只当是紧急避险、合法的求生手段。
因此在决定好了目标后,他就这样拖着伤腿与兔子,在大街上四处游荡了起来,准备寻找个目标进行鬼化来治疗脚顺便打个劫。
可这街头上的人们似乎都在担心,会给他赖上还是怎么样,几乎都与他这伤员保持着一定距离。
很清楚现代社会警察效率比卫兵要高太多了,初来乍到的他出于必要的警惕性,也不打算让自己冒不必要的险。
所以在大街上晃荡了一圈没合适机会下手,他就钻入偏僻小巷准备来个守株待兔,在无人小巷里等到倒霉蛋主动现身。
当然如果没有倒霉蛋来,他也就只能自认倒霉,将自己当成倒霉蛋,然后随机选个房子闯进去
背靠着冰冷的墙壁,望着远处的城市灯光,洛墨不自觉就想到了现在,还在等着他开庆功宴的两名少女,莫名的很想要叹气。
不仅仅是心情不佳,四周的气温也低于常温,也令他被冻得忍不住缩了缩身子。
而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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