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0章 天星城的兰云阁_我在凡人科学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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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0章天星城的兰云阁

  洛虹所要叶庆修炼的魔道秘法,正是从魔头那里获取的那门。

  此秘法名为【血髓大法】,修炼者可通过此秘法,凝炼自身的精血,成就一颗颗血髓晶。

  修炼者的肉身越强横,其精血炼就的血髓晶的威力就越强,陪炼的时间越长,其威力也就越强。

  以洛虹的肉身,陪炼个年许,就能可堪一用。

  但若是换了叶庆,这小子虽然年轻体壮,但未曾修炼过炼体之术,起码要陪炼个十多年,炼就的血髓晶的威力才能威胁到比他高一阶的敌人,也就是威胁到筑基中期的修士。

  不过,炼成的血髓晶具有吞精食气的神通,可利用其他修仙者的精气催熟。

  此时洛虹手上最适合用来催熟血髓晶的,就是骷髅头的那枚金丹。

  金丹中的法力具有骷髅头的元神烙印,对除了骷髅头的旁人来说,是比天地灵气更难以操控的存在,所以尽管洛虹尽全力阻止其消散,但效果仍是不佳。

  叶庆要是不能短时间内参悟血髓大法,陪炼出初始的血髓晶,就无法利用这枚金丹,也就无法将血髓晶速成,那还不如就用来炼天魔丹。

  对于魔头给的这门秘法,说实话是挺眼馋的,毕竟他的肉身这么强横,平时却难以在斗法中派上用场,血髓晶却正好能弥补这个缺陷,不仅能将肉身的力量运用起来,而且其威力还足以成为一手杀手锏。

  但越是如此就越要谨慎,万一魔头在功法中留了什么后手,那可就全完了。

  或许是由于叶庆刚进阶筑基,他的元神中还未被青阳门留下禁制,所以洛虹的禁神术施展得十分顺利。

  收功之后,叶庆表现得更加谄媚,洛虹没给他好脸,留下血髓大法的玉简后就扬长而去。

  之后,只过了一个多月,叶庆就陪炼出了初始的血髓晶,让洛虹不禁有些意外。

  但等他见到叶庆时,就明白这小子能修炼得这么快的原因了。

  只见叶庆面黄肌瘦,气虚体弱得不行,显然是为了陪炼血髓晶,不惜身体,在失败后没有调养恢复些时日,就立刻进行下一次尝试的结果。

  这么莽干一般都是把自己练死,但也有运气好的,叶庆就是其中之一。

  之后没什么好说的,洛虹照原计划给了叶庆几瓶补药,和那枚已经小了近半的金丹。

  拿到金丹的那一刻,叶庆喜极而泣,他认为洛虹将这么贵重的东西交给他用,就定然不会轻易弄死他。

  在惶恐中挣扎了一个多月,叶庆终于觉得自己的小命能保住了。

  又过了几日,洛虹找到伊良,向他辞别。

  “伊兄多谢相送,到了此地便算离开了魁星岛的海域,在下便不随你去海猿岛了,你我就此分别。”

  “洛兄,一路走好。”

  伊良拱手一礼相送。

  洛虹点点头,在夜色中祭出一条灵舟,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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