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一十八章 合作开发(下)_重生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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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觉得既然要合作了,那么最好把合作的方式和条件谈一谈了,毕竟这个合作的项目还不算小,于是问道:“张局长,我们将如何地进行合作,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张静君说道:“小云,由于有规定,所以这个项目,我们飞华公司必须控股,也就是说,我们飞华公司必须占据新成立公司的51%的股权,这样的话,在全部的投资中间,我们就必须划分清楚股权了,对了要提供这样的服务需要准备那些的系统,大概的投资是多少?”

  毕竟根据有关的规定,飞华公司如果想和网星公司合作开发这个邮件服务系统,那么就必须占据控股的位置,所以张静君需要询问运营这样一款的系统所需要的固定投资。

  李云对于这个方面并不清楚,于是把眼光投向了丁易磊,丁易磊想了一下回答道:“如果光说硬件的投资的话,大概需要100万左右,不过好像部分的硬件飞华公司有,毕竟你们是提供ISP服务的。”

  “是么,那么如果需要投入系统的话,需要新购置的机器大概要多少钱。”

  丁易磊想了一下回答说:“大概需要50-60万左右。”

  “是这样。”张静君若有所思地说。

  李云关心在新成立的公司里面,双方的出资比例,然后说道:“张局长,那么在新成立的公司里面,我们双方的出资比例要如何的规定哪?”

  张静君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也是她一直在考虑的,对于网星公司的这套系统,她拿不准,不过毕竟人家是以技术入股的,没有了对方的技术,那么这个新成立的公司就无法存在下去,那么既然如此,还不如大放一点。

  于是张静君说道:“这样好了,我们把我们现有的设备入股,而你们把你们的技术和程序入股,剩下的新购置的设备,就按照我们的股份比例,我们出资51%,而你们出资49%,你们看这样行吗?”

  李云思考了一下,这样的话,自己的这套系统的价值也就是30-40万左右,虽然比较地少,但是毕竟张静君她们隶属于电信局的,估计这个应该是她们可以给出的最优惠的条件了,既然自己决定要和他合作,那么还不如就这样算了反正相对于梦里面丁易磊的卖价,这个价格也不错了,毕竟丁易磊把整套系统卖给飞华的时候,才卖了不到20万,而且这个系统的版权还是自己的。

  想到这里,李云对张静君说:“那么好吧,我们同意这个条件了,那么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成立公司呢?”

  “你们的全部软件大概还需要半个月才能完成,我也需要向上级的电信部门申请这个电子邮件业务的经营权,那么我们先分头地进行,不过过几天先把合同给签署了,那么我们接下来就可以进行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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